新安县16.98MW光伏扶贫工程检测、验收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新安县16.98MW光伏扶贫工程检测、验收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爱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新安县爱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新安县16.98MW光伏扶贫工程检测、验收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新安县爱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新安县16.98MW光伏扶贫工程检测、验收服务项目二次
标书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2-16】
二、政府采购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2-16】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新安县爱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新安县16.98MW光伏扶贫工程检测、验收服务项目二次,包括11个乡镇共计290个电站,此次检测采用抽检方式,按10%比例进行抽检。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采购范围:新安县爱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新安县16.98MW光伏扶贫工程检测、验收,检测范围包括文件资料检查、光伏系统检查、电站现场性能测试等检测内容,并出具专业检测报告。(详见竞谈文件要求)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周期:4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限价:50万元。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公告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8年3月8日上午09时30分
谈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王学涛、袁莹、聂治功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河南省豫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68号
八、成交金额:320000元
九、公告媒体: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48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新安县爱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安先生
电话: 139*****968
地址:新安县新城南京路中段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静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新芒果大厦26层
分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B区1号楼1单元1907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151*****3885****-****************.doc" target="CMSFILEINCONTENT">新安县光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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