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谷区滨河、兴谷供热厂“煤改气”工程PPP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
关于平谷区滨河、兴谷供热厂“煤改气”工程PPP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谷区滨河、兴谷供热厂“煤改气”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北京市平谷区
二、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文杰
联系电话:***-********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李广亮
电话:138*****511
四、采购时间安排
项目采购公告时间:2018年2月8日
项目磋商时间:2018年2月28日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8年2月28日
五、成交社会资本方
名称:北京北燃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庄
六、主要成交条件
(一)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建设投资32676.9万元(不含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其中工程费用29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6.4万元,预备费2420.5万元。
(二)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
(三)服务要求
项目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模式实施。由中选供应商独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项目公司向平谷区政府缴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因城区建设规模发展,供热需求超出两供热厂设计供热能力1022万平方米后,由区政府另行决策。
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管理范围为兴谷、滨河供热厂“煤改气”工程新增资产及绿都供暖公司现运营管理的资产(其中含:一次管网、二次管网、换热站),同时对原有燃煤锅炉进行维护。
(四)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五)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
在PPP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向平谷区政府缴清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63000万元。
七、磋商小组成员
于乔新、葛金城、孙广藩、翟庆振、唐秀丽、杨连旺、王浩生。
八、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杨春泉,陈志博,王浩生,张小勇,贾志全,翟庆振,唐秀丽,杨连旺。
九、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李广亮
电话:138*****511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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