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中标结果
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8-9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委托,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磋商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项目
二、 磋商项目简要说明:对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合并组建前的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及河南教育学院分别进行财务清算审核,出具财务清算审计报告。
三、 磋商公告发出日期:2018年2月22日
四、 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8年3月5日上午10:30
磋商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十八评标室
磋商小组: 浮创成、张凤梅、赵晓奇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交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成交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
成交内容: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财务清算,并出具财务清算审计报告。
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5%(不含税)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共收取4770元人民币。
六、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向东2公里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成交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请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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