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教学班级终端设备中标结果
数字化教学班级终端设备中标结果
甲方:邵东县教育局
地址:邵东县两市镇荷花路166号电话:****-*******
乙方:(中标人)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口520号大财门A栋23楼 电话:****-********
乙方在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邵东县教育局数字化教学班级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2018CG01DX0016,政府采购编号: 邵东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HNRSSD********)中中标,经过公示无异议,甲乙双方依据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就该项目供货与系统集成安装的有关事项,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项目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合同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配置、单价与数量(详见附件一:供货总明细表)
4、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00元。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捌佰壹拾捌万捌仟伍佰捌拾元整。
5、付款方式
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准备好全部材料提出验收申请,经过专家组对项目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进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5%;余下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及售后服务保证金,在投标人承诺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6、供货安装时间及地点
(1)供货安装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认真组织供货与施工,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供货安装地点:各项目学校(参见附件二:项目学校与设备配置情况)。
7、设备采购
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所要求和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验收和安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1)甲方不负责采购和供应任何材料设备;
(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招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
(3)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4)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设备投资额和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若是进口产品,货到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8)本合同设备均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准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乙方将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罚款;
(9)本合同采购的设备,含服务、技术、质量、内陆及海外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验收方式
(1)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进口货物必须提供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
(3)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有关资料(使用手册、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装箱单)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
(5)设备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校园网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组网标准测试验收。
10、售后服务条款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36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如产品承诺的质保超过本保证期执行厂家承诺标准;
(2)在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7条规定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杈利;
(4)在设备安装与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能够及时到安装现场处理设备异常问题;
(5)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半小时之内做出实质性的及时响应,在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按照售后服务等级实地解决所申报的问题;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而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的5个工作日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必须立即无偿提供备用品供甲方使用,直到故障排除为止;
(6)维护联系人:邓靖华,联系电话:186*****875;
(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设备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供应商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
11、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0.5‰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推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2、不可抗力事件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两份,邵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邵阳市公共资源中心和湖南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邵东县教育局乙方:湖南大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邵东县两市镇荷花路166号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口520号大财门A栋23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帐号:7402 6101 8260 0021 709
签订日期:2018年2月27日
签订地点:邵东县教育局前栋507
备案方:邵东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章):
备案时间: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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