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莲庄镇草场村鸽棚建设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宜阳县莲庄镇草场村鸽棚建设工程的成交结果公告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莲庄镇草场村鸽棚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宜阳县莲庄镇草场村鸽棚建设工程,宜工交【2018】2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宜政采2018-01-238号;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次磋商项目为宜阳县莲庄镇草场村鸽棚建设工程,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2个月。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 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9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3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杨谈蜀、郭清、冯占国。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河南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北,107国道东龙岗新城34号楼4单元2楼东户;

八、成交金额:763000.00元(柒拾陆万叁仟元整)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8年3月16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解放路24号

联 系 人:冯占国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西段奥体花城三期2幢108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李宇琦

电 话:****-******** 186*****783

邮 箱:********4@qq.com

十五、附:宜阳县莲庄镇草场村鸽棚建设工程磋商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152*****0307****-****************.doc"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152*****0307****-****************.zip"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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