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有机垃圾处理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延安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有机垃圾处理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延安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有机垃圾处理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0617-1811FY0201

招 标 人: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折扣系数)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中标候选人排序

延安恒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0.688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

实际监理工期与实际建设周期同步,具体监理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完成委托监理以工程竣工结算终止

1

延安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0.699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

实际监理工期与实际建设周期同步,具体监理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完成委托监理以工程竣工结算终止

2

延安恒瑞达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0.693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

实际监理工期与实际建设周期同步,具体监理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完成委托监理以工程竣工结算终止

3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证书名称

注册编号

延安恒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师宜平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延安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杜利锋

省级监理工程师

陕建监工字第********

延安恒瑞达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王斌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相关要求的证件编号,比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候选人名称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延安恒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09

延安建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7H

延安恒瑞达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2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3日。

2018年3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有机垃圾 生活垃圾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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