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中标结果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百色市城北路、新兴路、森林公园二期、中山桥—江滨公园两岸等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采购
二、采购编号:09XYZB123-51
三、采购单位:百色市市政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单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宁市江北大道邕江花苑A栋2单元201号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4月21日
六、竞标截止(谈判)时间:2009年4月28日09时30分整
七、成交公告时间: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5月11日
八、成交结果: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标段 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地址 成交单价
(元/㎡) 成交金额
(元)
B1 广西鸿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190号 23.95 495046.50
B2 广西南宁市和美家园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科园西三路高新苑2栋302房 23.85 468813.00
B3 广西南宁市都顺达房屋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中华路11号 23.90 506560.50
B4 钦州市建设总公司 南宁市双拥桂春路口绿城画卷B座1809室 5.00 150000.00
B5 南宁市美好城市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五一西路5-1号 23.90 519586.00
九、谈判小组名单:李兴赋、韦启晓、农科(业主代表)。
十、监督单位:百色市财政局、百色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百色市监察局。
十一、成交单位必须在办理中标手续后及时到采购单位处洽谈有关合同事宜。
十二、说明:
1、竞标单位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7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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