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项目[项目编号:JG2018-0715]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03-17 00:00 至 2018-03-19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投标价(万元)44238.7328644239.22297544237.881
技术标得分58.555.3350
报价得分404040
综合得分98.595.3390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的签署未按招标公告附件二及《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5.2条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的签署未按招标公告附件二及《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5.2条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提供《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3条及《广州地铁集团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答疑的函》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提供《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3条及《广州地铁集团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答疑的函》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晶晶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8-03-17 00:00
附件:152*****25054.doc" target="_blank">1.0715评标报告(无专家名单).doc
152*****12510.pdf" target="_blank">2.0715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责任险 一切险 建筑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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