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2018-SJ-003 | ||||||||
招标人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 ||||||||||
建设单位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整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070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0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设置病床1400张,实际面积以审批面积为准。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05585平方米,主要建设急诊楼、门诊楼和部分住院楼等;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01445平方米,主要建设住院楼、辅助用房及教学用房等。 | ||||||||||
开标时间 | 2018年3月16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3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3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恒丹瑞建筑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恒丹瑞建筑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3620万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2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合格标准,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审查;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 ||||||||
项目负责人 | 封素芬(注册编号:********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安宁区新城医院工程设计、毫州市人民医院新院二期工程妇儿科大楼及內科病房大楼设计工程、慈溪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于都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设计工程、浙北医学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设计项目、麻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总体规划设计、濮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宣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含建筑工程、室外工程)设计、毕节市人民医院二院(分部)建设工程、上饶市人民医院城北院区工程设计、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迁建项目设计、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阜阳市肿瘤医院新区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潍坊中医院东院区、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城分院、上高县人民医院东迁项目工程设计、重庆欧瑞医院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VIP医疗区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五合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700万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2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合格标准,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审查;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 ||||||||
项目负责人 | 白丽霞(注册编号:********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康婷综合医院及干细胞研发中心项目、腾冲县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扩建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建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530万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2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合格标准,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审查;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 ||||||||
项目负责人 | 丁明晖(注册编号:********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浙江省建筑安装技术学校迁建工程总体规划及工程设计、青阳亿达广场商业综合体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lin.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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