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轮船港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高新区轮船港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高新区轮船港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轮船港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工程(EPC)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村镇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高新区乌龙江大道与明德路交叉处;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49.7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1.4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36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基本预备费62.95万元。需治理河段属轮船港上游段,水域面积约11000m2。其中长度约480m,宽度约5-75m,河道水深最深处约10米,浅处约0.6米。排入污水量估算为每天3500~5000吨,目前河道水体为重度黑臭水体。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为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轮船港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工程,具体包括:河道内垃圾清理、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水体复氧、生态净化、旁路净化一体化系统等。

2.3 工期要求:EPC工期为210天(本项目建设期30天,运营6个月,具体如下:2018年2月前完成项目立项、设计、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8年3月—2018年4月完成设备安装工程;2018年5月-2018年10月完成运营工程;2018年11月竣工验收)。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

治理目标:通过应急治理使水体维持感官上不黑不臭(即透明度25cm,DO2mg/L 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3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职业资格证书。

3.4、信誉要求:2014年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公示期已过);以及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12 日至2018年 2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

4.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副本封面(不记名),领取地点: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16 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村镇管理办公室

人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苑-村镇办

联系人:黄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 系 人:林腾、林游、李卉

联系电话:****-********

邮箱:87554218@sina.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0300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监察审计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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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高新区轮船港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工程(EPC)项目(招标编号: E********180*****38001)招标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修改如下: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03000001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村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招标编号:E********180*****38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3月16日9时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高新区轮船港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工程(EPC)项目

招标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村镇管理办公室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49.7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1.47 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项目总负责人及证号

设计负责人及证号

工期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福建省伟邦市政环保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18%

刘建伟
闽G009-10654

陈连文
闽G009-12434

210天(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时间)

14

2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8.31%

林鑫
闽G009-15829

黄志勇
闽G009-08866

210天(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时间)

14

3

福建中榕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8.50%

林大松
352625197707095896

李丽华
350421197508235026

210天(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时间)

14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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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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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8.31%(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214700元)

项目总负责人:林鑫,证号:闽G009-15829;

设计负责人:黄志勇,证号:闽G009-08866;

工期:210天(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时间)。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治理目标:通过应急治理使水体维持感官上不黑不臭(即透明度≥25cm,DO≥2mg/L) 6个月。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8 年3月22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村镇管理办公室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苑-村镇办

电话:****-********

联系人:黄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C座6层

联系人:林腾、林游、李卉

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监察审计局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应急 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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