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县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中标结果

2017年度县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2017年度县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ZCG2018-F0304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2日

采购日期:2018年3月19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第一包:安徽金泉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承担县级13家投融资机构审计业务,被审计单位为:金寨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其4个子公司(金寨县惠达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金寨县金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金寨县城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金寨县城投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金寨县扶贫开发投融资有限公司、金寨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寨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新成立)、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金寨县新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包:安徽庐东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加侨国际广场B座7楼

中标(成交)金额:113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承担县属12家其他经营性企业审计业务,被审计单位为:金寨县汽车运输公司(金寨金鑫汽运公司)、金寨县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金寨县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所、金寨县建设工程试验站、金寨县房地产测绘中心、金寨县鑫磊房地产信息中心、金寨县大别山粮油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金寨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民爆分公司)、金寨县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电影公司、金寨县梅山电影院。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苏宁英、曹敬礼、胡友志。

采购人名称:金寨县国资委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五楼)

联系人:卢继伟

联系方式:****-*******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项目负责人:郑凤鸣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1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审计 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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