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教室综合训练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资源教室综合训练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聋哑学校
乙方:辉氏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ECY[TP]*******的资源教室综合训练系统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资源教室综合训练系统项目 | 资源教室综合训练系统项目 | 1 | 265000 | HST0SA |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 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合计: | 26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资源教室综合训练系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货物在用户指定的安装地点安装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按谈判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期 95%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后采购人组织专家组验收,货物验收合格审核手续完整后采购人付95%的合同总款。第2期 5%余款5%于设备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36个月。
10、违约责任
1误期索赔除非各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采购货物清单中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2)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2)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0.5%计算,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 2若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未付款,且延迟超过两(2)周,乙方有权对超过两(2)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付的货款以每满一周0.5%计算,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款总额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付款时间可相应延长。 3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4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5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应从更换期开始重新计算。 6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7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8乙方对任何人身伤亡的责任受有关适用法律的制约。 9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漳州市聋哑学校 | 乙方: | 辉氏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芗城区凤高路17号 | 住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1层1-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莹 | |
委托代理人: | 152*****038*******"> ![]() | 委托代理人: | 152*****509*******"> ![]() 黄建平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8*****59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大连越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03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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