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东区项目(第四附属医院一期工程)电子输尿管镜系统、钬激光治疗机及视频脑电仪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次)04包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东区项目(第四附属医院一期工程)电子输尿管镜系统、钬激光治疗机及视频脑电仪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次)04包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东区项目(第四附属医院一期工程)电子输尿管镜系统、钬激光治疗机及视频脑电仪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次)04包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电子输尿管镜系统、钬激光治疗机及视频脑电仪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次)04包(招标编号:GN2017-02-2409/04)于2018年3月14日9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楼第3评标室进行了谈判,经谈判委员会评议,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议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集团东区项目(第四附属医院一期工程)电子输尿管镜系统、钬激光治疗机及视频脑电仪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

GN2017-02-2409/04

包号、招标内容

第04包32导动态脑电仪1台

成交候选人名称

马鞍山汇琳医疗器械销售中心(有限合伙)

最终报价(元)

220000

公示期: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电子交易平台()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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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脑电仪 视频 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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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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