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二中校门及传达室新建工程-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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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二中校门及传达室新建工程-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4日

鼎城区二中校门及传达室新建工程-合同公告
发布人: 湖南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03-23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902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鼎城区第二中学(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赞宇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鼎城区二中校门及传达室新建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18]000087(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壹佰壹拾叁万陆仟捌佰玖拾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03-26,完成日期:2018-06-24。总日历天数: 90.0天。地点:鼎城二中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1、合同订立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材料预付款;2、每月末支付已完工程形象进度85%的工程进度款;3、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留置3%的质量保证金;4、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3%的质量保证金。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03-2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8-03-22合同订立地点:鼎城二中

                    9.补充条款
                      详细事项,以最终双方签订的纸质合同为准。

                      10.联系方式
                        甲 方:常德市鼎城区第二中学法定代表人:丁时导委托代理人:胡荣电 话:151*****861传 真:乙 方:湖南赞宇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建国委托代理人:王文斌电 话:139*****208传 真:****-*******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大道支行帐 号:****************00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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