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医院医学检验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洛江区医院医学检验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洛江区马甲中心卫生院
乙方:广州市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4]ZY[GK]*******-2的洛江区医院医学检验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临床检验设备 | 1 | ******* | 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 所有装修、货物和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为期24个月免费保修期(其中实验室家具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五年)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捌万玖仟玖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南街14号;
4.3交付条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验收单、采购合同、税务发票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人、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人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乙方必须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合同号的设备、相关配件、材料及工具等。 5.2 乙方拟提供的设备、相关配件、材料及工具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设备、相关配件、材料、工具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相关配件、材料、工具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5.3乙方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 5.3.1 供货 乙方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相关配件、材料、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相关配件、材料、工具的包装和运保。 5.3.2安装和调试 a.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乙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b.货物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c. 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时,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5.3.3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赔偿该工程的全部经济损失。5.3.4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员忽视安全,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担。 5.3.5 技术材料 提供的技术资料:乙方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标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内。 1)产品技术说明书; 2)安装手册(含所需的软件安装序列号); 3)操作手册; 4)维修手册; 5)设备相应的软件和光盘; 6)出厂明细表; 7)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8)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若技术资料不全,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5.3.6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 1)本次采购货物均为生产厂家全新合格产品,乙方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产品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实行“三包”服务。 乙方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所供的所有装修和货物、设备为期24个月的7*24小时上门免费保修期(其中实验室家具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五年)。 ② 设备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要求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免费质量保证期内设备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48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无法排除,乙方负责使用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在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维修只收取零件配件费用。 乙方响应本次采购售后服务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件及保证。也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免费提供使用和技术培训直至用户操作人员熟练使用、用户技术人员能独立维护,培训内容、天数、地点由用户来指定。 5.3.7培训 (1)现场培训: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后,由专业技术工程师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软件操作及简单的日常维护,并免费提供应用支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出厂检验 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投标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乙方自检 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乙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甲方提供自检纪录。 验收与最终验收 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连接网络,安装后,试运行30个工作日后,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的需立即进行改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改换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80 每月按实际工程量的进度支付80%。210相关检验合格、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3个月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支付至合同款的90%。310 正式投入使用后满一年,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支付剩余合同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以转账方式提交中标金额5 %计算的履约及维护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并经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移交手续后2年内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时于10个日历日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本工程的工程期限为90个日历日,乙方必须按期完成,除合同中所述特殊情况外,乙方每延误一天按总价千分之一赔偿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拖延工期造成甲方的损失承担责任,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10.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如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须按延误天数每天以总价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支付给乙方。10.3在任何情况下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之,此外甲乙双方间任何协议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为依归。。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裁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以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行业标准及施工质量要求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工程双方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 3)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14.2施工现场的垃圾清运以及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全由乙方负责。14.3合同中4.1与本项条款有矛盾的,以本项条款为准。 1)自甲方提供进场施工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始施工,工程施工期为90个日历日,交与甲方验收。(国家法定假日及自然灾害日期间停工) 2)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现场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三天不能提供施工现场的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至使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施工进度。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或总包方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乙方责任的未知因素而影响施工进度。 5.甲方未履行合同签定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而影响施工进度。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中心卫生院 | 乙方: | 广州市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 | 住所: |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市莲路石碁村段朱份西街6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晓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5*****969 | 联系方法: | 186*****99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广州银行番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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