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服务工作中标结果

宁河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服务工作中标结果




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 宁河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服务工作 (项目编号:NHCGX*******)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 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单一来源 方式,对 宁河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服务工作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服务工作

2.项目编号:NHCGX*******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197.4314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1幢九层901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0197.4314197.4314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宗元庞志江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俊军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春利:********60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委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7日


标签: 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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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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