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0.4-110KV)电网基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四)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0.4-110KV)电网基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四)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0.4-110KV)电网基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四)
项目名称: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0.4-110KV)电网基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SPGJJ-H-170067
招 标人:陕西省地方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地方电力招标有限公司
一、公示内容及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77 | 钢管杆 | 潍坊昌安金具铁塔有限公司 | 2203716.85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 | 1 | 91370784768704347M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3日(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30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本单位处理异议部门、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相关证明材料;
4.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27号配电网大厦503室
王民纲 029-89850132
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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