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5个)环境风险评估政府采购合同
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5个)环境风险评估政府采购合同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乙方: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9]HJZB[TP]*******-1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5个)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1 | 345000 | /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合计: | 345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定生效后 30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30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5个)环境风险评估; 2、建设地点:泰宁县上青乡上青村、大田乡垒际村、新桥乡新桥村、大龙乡大布村、开善乡儒坊村; 3、投资总额:40万元整; 4、招标目标任务:为了解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风险事故,保护场地及周边环境安全、保障未来规划用地中工作人员的健康,为后期场地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对场地进行现场调查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制定整治方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30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场地调查技术服务报告编制完成,招标方确认风险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额编制费90%给中标方(中标方开具等额发票)。余额10%待中标方向招标方出具《项目调查报告》六份和具有CMA资质场地污染因子监测报告六份(招标方如有需要,报告数量可适当增加)。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0%。说明: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方的主要义务1. 招标方向中标方提供必要的编制依据(场地简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红线图等)及中标方编写报告书所需的相关资料、数据、图纸(纸面及电子版),提供现场工作的必要的条件。2. 如因招标方未能按时提供所需资料,工作期限顺延。3. 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付款给中标方(见付款方式)《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5个)环境风险评估》的全部费用。投标方的主要义务1. 投标方应按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5个)场地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2. 调查工作中应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 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编制场地调查报告的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对场地进行现场调查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制定整治方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乙方: | 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泰宁县状元街167号建设大楼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一期11#楼4层 |
单位负责人: | 黄春勇 | 单位负责人: | 周辉 |
委托代理人: | 152*****861*******"> 陈震 | 委托代理人: | 152*****286*******"> |
联系方法: | 138*****587 | 联系方法: | 152*****75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高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1 |
签订地点: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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