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变更]从江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

[中标公示变更]从江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江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从江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入场登记号:TD****************5YSG)已于2018年3月23日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招标人已依法对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要外出学习半年的时间,应从江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更换的要求,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建设任务,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变更,变更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兴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84.52分79.50分/
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0.85">117,316,700.85********0.44">117,296,600.44/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180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袁家祥王丽/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6858********2225/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中标结果公示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从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投诉。

附件查看:
说明.jpg
函.jpg
原公示.jpg
变更公示.jpg
温馨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基础设施 农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