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联想小新潮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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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 小新 潮7000-13-合同公告发布人: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发布日期:2018-03-30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1063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甲方)供应商(全称):常德市鼎城区先飞电脑经营部(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 小新 潮7000-13 (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8]000350(3)采购方式:网上竞价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5330大写:伍仟叁佰叁拾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2018-03-30,完成日期:2018-04-02。总日历天数: 3.0天。地点:指定地点方式:正确履行4.付款:转账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8-03-30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8-03-30合同订立地点:指定地点9.补充条款送货到办公地点并安装调试使用及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保证原装正品,若不是正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10.联系方式甲 方: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向进委托代理人:杨雅伦电 话:150*****088传 真:****-*******乙 方:常德市鼎城区先飞电脑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刘先辉委托代理人:刘先辉电 话:133*****199传 真:****-*******开 户 银 行:常德农村商业银行鼎城支行帐 号:****************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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