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附件)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8-3-1)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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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HZCG-2018-3-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HZCG-2018-3-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96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营口道239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宁河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编制项目一、规划主要内容: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征,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3、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4、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5、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分解到排水分区;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要分解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并提出管控要求。6、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7、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8、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二、规划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应与上述规划原则、目标、内容及深度要求相对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纸和相关说明。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图纸一般包括:(一)现状图(包括高程、坡度、下垫面、地质、土壤、地下水、绿地、水系、排水系统等要素)。(二)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三)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图。(四)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图(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管控指标的分解)。(五)海绵城市相关涉水基础设施布局图(城市排水防涝、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雨水调蓄等设施)。(六)海绵城市分期建设规划图。由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1.09696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冯树海,李江,任成玉 ,史德全 李秀丽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丁非非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芝红:********26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F-1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44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海绵城市-修改.docx

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


标签: 方案编制 专项规划 海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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