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3月氨水中标结果
18年3月氨水中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新乡市亚同化工有限公司
价格尚未公布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雨航152*****793
交 货 地 址:新乡中新化工热电分厂
1、资质要求: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合格供应商,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3、应具备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8)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10)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1、交货地址:新乡中新化工热电分厂
2、保证金额度:0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到货款的11%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次月付款。
4、合同有效期及到货时间:合同有效期为3个月,数量以实际到货量为准,送货数量及时间以接到中新化工通知2天内到货。
5、价格浮动:签订协议后,如市场上下浮动5%双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6、其他要求:1、车辆不许超吨,2、现场液位不得低于1米。如违反加倍处罚
7、注册资本必须大于300万元
8、报名备注: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总价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违约责任:1、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收取总到货款金额0.5%的违约金,卖方延期交货10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约定的比例收取违约金,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完全承担。2、卖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买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和终止合同,卖方仍须对买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生产运行中,因合同货物原因造成其配套设备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完全承担
附件名称 | 说明 | 操作 |
物料信息 | 采购数量 | 交货日期 | |
---|---|---|---|
物料代码:1 物料名称:氨水 | 规格与型号:≥18%,残渣≤0.3g/L,色度≤80 品牌: | 1吨 | 2018-03-21 |
备注: 三个月代储代销协议,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三个月用量大约3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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