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计划政府采购合同
城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计划政府采购合同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YZG[GK]*******的城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加工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 | *******.00 | 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 | (一)质保期时间我司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情况,提供一年的质保期。(二)售后内容1.按照用户方工作作息时间开展工作,遵守上下班管理制度。2.我司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佩带工作证上下班。3.我司工作人员若有违反采购人规定或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并收回相关出入采购人场所证件。4.如因用户单位业务系统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升级而需要进行档案扫描数据的迁移,我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配合用户方提供数据迁移服务。5.为故障光盘提供补充刻录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本合同包质保期要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住建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主要用于福清市城建档案馆2017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二、招标项目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合同包1;品目号:C020302;项目名称: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1批(约300万页)。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约300万页,其中A4幅面文书约275万张,A0至A2图纸约25万张)。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包含:档案借调、档案鉴定、档案整理(约1万卷)、目录核校建库、修改或拟写文件题名、扫描前处理(包括编写页号、档案装订物拆除、注明重份文件、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备考表)、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档案装订还原、档案实体验收、退卷归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扫描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移动硬盘备份)等工作。本次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1.2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数字化加工场所,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12号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场地改造由中标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改造,具体方案须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执行。1.3本项目在数字化加工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设备(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扫描仪、服务器、移动硬盘、存储设备等)由中标人提供。加工过程中所有耗材包括(档案卷皮,档案盒,打印纸张,墨粉所需材料等)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项目结束应把工作计算机上所有硬盘免费交给福清市城建档案馆。 1.4中标人需根据项目技术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可操作的详细的解决方案(含相应软件),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1.5中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实施计划方案、项目组人员配备及质量保证措施、售 后 服 务承诺等材料。2、项目管理与档案安全保障要求2.1项目管理要求2.1.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成立项目组,指 定专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2.1.2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指 定地点开展数字化加工服务,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数字化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加班,每天工作时间参照福清市城建档案馆工作时间。2.1.3福清市城建档案馆在数字化加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由福清市城建档案馆对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用于存放监控图像数据,以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2.1.4数字化加工现场要布置协调、整齐,公司名 称、工作区域均标识清楚,管理有序。工作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并遵守市档案馆各项规章制度。2.1.5为保障数字化成果质量,满足数字化抽检的工作需求,中标公司需提供各流程管理软件,特别是扫描系统还需自动采集图像扫描技术参数等有关数据。各工作流程所形成的工作单等管理台账,在成果移交时必须按要求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2.1.6数字化加工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2.1.7中标人在投标时要特别强调指出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其中包括: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等。2.2档案安全保障要求: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相关规定、福清市住建局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福清市住建局指 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如档案有遗失、损坏等情况,采购人将视情节情况严重而定,轻者中标人需经济赔偿,重者将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应与福清市住建局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1)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投标人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中标人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4)中标人对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建立加工流水表单,该表单应详细记录加工过程及相关内容。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5)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相机、mp3、mp4及移动存储介质等。(6)完成项目后,中标人和福清市住建局均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并把存储档案数据的硬盘移交福清市住建局。3、档案数字化基本流程与操作规范3.1档案借调中标人与福清市住建局项目管理人员办理档案借调手续,借出待扫描档案。档案借调应逐卷清点,案卷封面的档号与调卷单开具的档号应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应做好交接记录。3.2目录核校3.2.1逐卷核对档案实体卷封与电子目录的对应信息(档号、文件题名、文件时间、责任者、文件编号、解密划控等所有项),如有不规范、不准确的要修改、补充。以实体档案为基准在确保电子目录信息准确无误后,按挂接要求审核目录数据库。3.2.2数据格式选择必须符合福建省档案局档案数据档案格式规范的要求。3.3修改或拟写文件题名:对不规范、不准确文件题名(含英文档案),须进行修订或重新拟写,对于数据库内无目录的须补拟,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概括,以简洁通顺的语言准确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并做好所修改案卷目录的台帐登记备案工作,以及打印新文件目录。3.4扫描前处理3.4.1编写页号3.4.1.1对未编页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案卷重新编号,统一采用2B铅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并将原来编错的页号用铅笔划掉。3.4.1.2一份文件若有主页和浮贴,先编主页号,后编浮贴页号,如浮贴内容与主页内容无关,先编浮贴页号。3.4.1.3左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右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左上角,背面编在右上角;上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3.4.1.4已经编过页码的档案,或原有页码为连续性页号且清晰可见,不再重新编页码,如有跳号或编号出错的情况,应重新编页码,并在数字化工作单中加以说明;3.4.1.5筒子页属同一文件的按一个页号编制。3.4.1.6折子页档案按自然页编页号。3.4.1.7一份文件在卷内被其他档案材料分开排列位置不连续,必须调整文件顺序,由此造成页码不顺的,需就受影响的部分重新编号。3.4.1.8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空白表格(两张以上相同的空白表格)、白纸及废草稿纸不编页号。3.4.1.9如确认是废草稿纸,若卷内图文与前后文件没有任何联系的可以不编页号,但如果文件的内容能够连接,也可按顺序编号。3.4.1.10案卷遇有特殊情况,由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决定是否重新编号。3.4.2档案装订物拆除3.4.2.1逐卷拆除档案中的原金属装订物(如:金属夹条、回形针、订书订、大头针等)及一般线装物(如:后期装订线等),档案中的精装书籍及成精装书籍状装订的档案不得拆散,可用零边距扫描仪挂边扫描。3.4.2.2拆除档案装订物时可使用相应工具,对筒子页和其他粘连页面用小竹签等工具小心撕揭剥离,但不得损毁档案,若粘连过牢,需经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确认保持原貌;对无破损但褶皱的页面可采用电熨斗熨平,电熨斗温度必须控制在50度以内。3.4.3重份档案的处理:同一全宗内,出现成本成册的重复档案(形式与内容完全重复),应将重份档案在目录中标注说明,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同一案卷内,出现的重复文件,应将重份文件置于备考表后编页,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3.4.4档案保护性处理:档案保护性处理是对确定扫描的档案,逐卷检查实体,对档案的破损、霉坏等需裱糊的案卷作出评定,并在备考表和目录著录项上说明情况,能够扫描的先扫描,而后检送修复。3.4.5填写备考表.凡经数字化前整理的档案,应填写备考表,并由整理、编页、检查人员签名(盖章)。在备考表中除标明文件页数、重份、档案页面缺损等情况外,还可注明特殊档案和需要说明的情况。如邮票、商 标、案例、书稿、手稿、名人手迹、实物档案及特殊文种。3.5档案扫描3.5.1扫描方式3.5.1.1采用A3平板扫描仪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页扫描,可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定区域进行扫描,按一页计费。并按档号排列原则保存。3.5.1.2超过A3幅面的档案,必须根据档案页面选择A2及以上扫描仪另行扫描,不得进行图像拼接,换算成A4幅面计费。扫描完成后,将扫描形成的电子档案按原档案顺序插入该卷电子档案的相应位置。3.5.2扫描质量要求:3.5.2.1每一卷(宗)档案的扫描均从卷封开始,至备考表结束。每份文件中,只扫描文件处理单或领导(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单、正文、附件、草稿等。重复件不扫描。3.5.2.2无论页面大小均自然平展开进行扫描,筒子页、折子页均作一个画幅来扫描,并以画幅作为扫描的计量单位。3.5.2.3必须按照案卷标明的页码顺序进行扫描,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图像内容完整,包括文件上的正文、页码、有关标记等必须纳入扫描图像范围。3.5.2.4纸张暗黄发黑、字迹不清的档案,或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应通过数字化系统调整亮度、对比度、分辩率等技术参数,直至图像清晰为止3.5.2.5在同一份档案文件内,清晰度不同,特别是铅笔、钢笔、圆珠笔同时存在的,应通过数字化系统调整亮度,对比度、分辨率等参数,使图像清晰。以文件主要部分的清晰为准。3.5.2.6初始扫描时,应尽量将档案纸张放置端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纠偏产生的图像失真问题。3.5.2.7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后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单独扫描浮帖时,需在浮帖下垫白纸衬底防止透光。3.5.2.8档案扫描时不可折角、遮字,不得有非档案的杂物,如头发、纸屑等。3.5.2.9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3.5.3.特殊纸张扫描处理规范:3.5.3.1破损档案先扫描,由扫描人员填写“破损档案送交修裱登记表”并用EXEL表格登记备案与破损档案一并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经检查后进行修裱,待修裱后再扫描一次,对比修裱前后的图像质量,保留完整清晰的图像,脆化严重的无法扫描的档案需先修裱再数字化。3.5.3.2薄透档案用相同大小白纸衬底,再进行扫描;字迹褪变档案扫描时,需要调整亮度、对比度等参数,以扫描后形成的图像中文字清楚为准。遇有字迹完全褪色(只剩划痕)或复写纸字迹且发生浸染时,可扫描该页档案反面,再做镜像文件,如果该页纸张同时老化、破损现象,宜在扫描后再进行修裱处理。3.5.4实物档案的数字化:对档案中微标、各种证物等实物档案,采用数码相机进行数字化,所获图像文件必须进行相应的图像处理,以达到本项目要求的图像质量。3.5.5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0.1度,不允许有折叠、遮字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3.5.6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3.5.7图片命名及组成必须与馆藏实体档案一一对应,并符合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档案管理软件要求。3.5.8扫描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文字图像清晰。3.5.9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标准为300dpi。3.5.10图像格式图像文件采用TIFF格式保存,同时转换成可全文检索双层PDF格式另存一套。3.5.11扫描登记: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卷(宗)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档案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做好登记,将数据以EXCEL表格形式保存备案。并提交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3.6图像处理3.6.1经数字化所产生的图像文件,按照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图像优化处理,使图像清晰、完整,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明显皱纹等破坏图像质量的现象。3.6.2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裁边、排序等处理。以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标准,允许图像倾斜度不得大于0.1;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3.7图像质检: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采取巡视检查流水线各环节,以及对中标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案卷的整理分件、编号、图像处理、扫描、数据存储备份等业务的指导等方式进行项目质检。3.7.1中标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要有专职质检员,按档案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图像的命名及图像文件质量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的要及时登记并补扫,并按原档案次序将图像插入原位。3.7.2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像,要重新扫描后进行替换,对加工数据自检合格,符合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数据质量标准的,才能递交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验收。3.8数据挂接:3.8.1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 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3.8.2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并提交福清市住建局项目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3.8.3要求数字化的档案数据能准确的与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衔接,保证系统提出的档案数据的准确性。3.9数据验收3.9.1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按全宗按目录分阶段分批对中标人提交的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不低于5%。同时对于中标人提交的成果(如修改或重拟的目录著录数据、图像处理结果和数字化加工完成等)和重点环节(如档案入库交接),进行审核验收。3.9.2提交验收的数据,抽检采取一票否决制,抽检的合格率为95%,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并全部发回中标人重新自检。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人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3.9.3一批档案扫描完成提交验收,其数字化转换质量的合格率须达到95%以上(含95%),并在将有质量问题的数据重新处理达标后,给予验收“通过”。3.9.4如全部档案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视为中标人违约。3.9.5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扫描文件数据 ,将数字化数据向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数据库迁移。3.10、数据备份3.10.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3.10.2备份方式:提交压缩和未压缩TIFF格式、全文检索双层PDF格式档案扫描文件和DBF格式档案目录数据文件。3.10.3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3.10.4备份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4、档案的装订:案卷装订前,对修改或重新拟写标题的目录数据必须做好标识向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移交。同时应装订新打印的文件目录。4.1 装订技术要求4.1.1 拆除档案上的金属物,如书钉、回形针、大头针和金属夹等。4.1.2 恢复装订时,应认真核对档案页码,核对文件排列顺序,发现错误的地方及时纠正,不能处理的上报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保证每页都装订成功,不得有漏装掉页情况出现。4.1.3经核对无误的档案,应以文件左齐(裁口整齐)、下齐(地脚整齐),靠右侧装订,装订成品必须结实美观。4.1.4 在整理过程中,如遇有小页面或没有足够装订空白页面,如果发现文件无装订边,必须用质地、颜色相近纸张加边后再装订。4.1.5对浮贴在相邻档案纸张上的小签条等小页面档案,如粘连不牢,用档案修裱专用浆糊加固避免脱落。4.1.6对没有预留空白装订边的正常大小页面,用修裱档案专用纸张接边后,再折成与案卷大小一致页面装订。4.1.7所有进行来修裱、托底、接边等处理的页面,须完全干燥后才能进行装订。4.1.8对原来已打孔装订的档案,在装订时尽可能利用原孔装订,不能按原孔而需重新打孔的档案,打孔时严格按照规定沿档案文件左边适当处打孔,确保三点一 线,既不漏页也不损害文件字符。4.1.9档案装订系线时要按照标准方法操作,线不可太长或太短,系线松紧适度。4.1.10 填写登记表。4.1.11案卷装订成册经质检合格后,按全宗分别排序装盒,上交档案管理员点收入库。4.2装订人员要求4.2.1爱护档案,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牢固树立片纸只字都是宝的意识。4.2.2不得仔细浏览档案内容,不得对外传播档案内容,员工之间不得谈论档案内容。4.2.3不得在档案上涂划、擦改。4.2.4严禁将明火、茶水饮料、食物等带入工作现场。4.2.5严格执行《档案装订工作规范》,确保档案装订质量。4.2.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能传播、打探与工作无关的话题。4.2.7使用工具时小心谨慎,注意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4.2.8自觉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工作区清洁整齐,档案及装订用具摆放有序。定期打扫卫生,定期清理一次性口罩、帽子等垃圾。4.3档案实体验收: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100%予以验收通过。5、退卷归库:档案扫描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应与福清市城建档案馆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资料完好如初。6、应遵循的业务标准6.1管理性标准规范6.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6.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6.1.3《福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6.1.4《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6.1.5《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6.1.6《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6.2业务性、技术性标准规范6.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6.2.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6.2.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6.2.4《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6.2.5《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试行)》6.2.6《技术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89)6.2.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6.2.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6.2.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6.2.10《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6.2.11《福建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细则》(闽档[1993]60号)6.2.12《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闽档[2007]43号)6.2.13《福建省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暂行办法》(闽建综[2006]8号)7、扫描加工软件要求:自主开发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应用管理软件,应满足国家档案局的要求:7.1按照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产生通用格式的数据库文件和图像文件7.2具有功能修改、功能开发等可持续的升级基础。7.3可灵活定制工作流程。图像扫描和目录录入无顺序限制;所有步骤即可单人完成也可多人分工完成。7.4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需要:目录数据库模块,图像扫描、优化和校对模块,目录、图像校对模块,人员管理模块,工作量统计模块、数据流转和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任务管理模块,数据移交及接受校验模块、扫描时原数据采集的模块。7.5提供对应检查的功能界面,并可按照相应算法进行随机抽查。7.6在数据格式转换的过程中,为防止和减少工操作造成的遗漏和错误,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在格式转换功能上,具有无人值守功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1.1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按全宗按目录分阶段分批对中标人提交的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不低于5%。同时对于中标人提交的成果(如修改或重拟的目录著录数据、图像处理结果和数字化加工完成等)和重点环节(如档案入库交接),进行审核验收。6.1.2提交验收的数据,抽检采取一票否决制,抽检的合格率为95%,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并全部发回中标人重新自检。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人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6.1.3一批档案扫描完成提交验收,其数字化转换质量的合格率须达到95%以上(含95%),并在将有质量问题的数据重新处理达标后,给予验收“通过”。6.1.4如全部档案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视为中标人违约。6.1.5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扫描文件数据 ,将数字化数据向福清市城建档案馆数据库迁移。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支付其次:1,支付比例(%):25%,支付其次说明: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完成30%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25%;(2)支付其次:2,支付比例(%):50%,支付其次说明: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完成60%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二个月后支付至总价款的50%;(3)支付其次:3,支付比例(%):95%,支付其次说明: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二个月后再支付至总价款的95%;(4)支付其次:4,支付比例(%):5%,支付其次说明:余下合同款的5%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在甲方使用后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 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供应 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中标方因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的,应在第二个自然月保质保量及时补足,如连续两个月未按标准要求完成规定数量的,应承担未完成额的10%的违约金,且中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乙方: | 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清市清昌大道12号建设局大楼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大道89号软件园C区16号楼301-303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富庭 | |
委托代理人: | 152*****888*******" elemid="caStampPos1"> | 委托代理人: | 152*****709*******" elemid="caStampPos2"> 汪家樑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51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88 |
签订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12号建设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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