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2018年第一批重点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二标段中标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2018年第一批重点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二标段中标公示
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2018年第一批重点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18年第一批重点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施工二标段
预中标单位: 银川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 标 价:壹佰壹拾捌万零陆佰陆拾贰元整(¥*******.00元)
工期:77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质量评定合格及
以上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质量评定合格
及以上标准。
预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相关内容
拟派职务 | 姓名 | 业绩 | 证 号 | 安全生产考核证 |
项目经理 | 马 凯 | 1、中宁县黄桥至红梧山幸福村公路工程(物流园区段)I标段 2、中宁县201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项目刘庙村公路工程 3、兴庆区掌政镇永固至永南公路工程 4、银川市康平路(正源街-亲水大街)道路路面改造工程 5、下白路南段(k30+100—K33+100)环境整治项目 | 宁********0579 | 宁交安B16G0036 宁建安B(2014)*******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苏发辉 | 1、宁夏西吉县2012年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项目工程(第三期)34标:王庆至三合公路 2、灵武市韩渠经中渠至台子公路工程Ⅲ标段 3、中卫市沙坡头区西关村公路桥建设工程 4、中卫市沙坡头区危桥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 宁********4136 | 宁交安B16G0020 宁建安B(2012)******* |
项目总工程师 | 张永春 | 1、惠农区2014年农村公路二标段(永屏至宝丰公路)工程 2、中宁县201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宽口井温棚枸杞示范基地道路工程 3、101省道至罗山大道连接线工程五标段 4、银川市兴庆区旅游观光道路建设工程三标 5、贺兰县至贺兰山路连接线工程一标段 | x********0 |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勉春红 | 1、永宁县西部防汛排涝景观水 系桥梁工程三标段 2、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红沙窝新村至沙泉村公路工程 3、吴忠市吴青公路及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吴青段) 4、贺兰县先进至兰光公路工程 5、中卫市沙坡头区西关村公路桥建设工程 6、新华桥美丽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亲和路至国道344连接线道路施工)二标段 | / |
预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经理 | 马 凯 | 工程师 | 建造 师证 | 二 级 | 宁********0579 | 公路工程 | ********32 |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苏发辉 | 工程师 | 建造 师证 | 二 级 | 宁********4136 | 公路工程 | ********02 | |
项目总工程师 | 张永春 | 工程师 | 职称证 | 中 级 | x********0 | 道 桥 | ********97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勉春红 | 工程师 | 职称证 | 中 级 | 道桥与 渡河 | ********50 | ||
路面 工程师 | 辛 春 | 工程师 | 职称证 | 中 级 | 道 桥 | ********35 | ||
质量检验 工程师 | 冯 莉 | 工程师 | 职称证 | 中 级 | 土 木 | ********86 | ||
试验 工程师 | 张 莉 | 工程师 | 职称证/ 检测师证 | 中 级/师 级 | (公路)检师*******G | 道 桥 | ********64 | |
合同计量 负责人 | 王学萍 | 工程师 | 职称证/ 造价员证 | 中 级/乙 级 | 交公(造价)证字乙750127号 | 公路工程 | ********57 | |
档案管理 负责人 | 辛文博 | 助工 | 职称证 | 初 级 | ********139 | 工程管理 | ********36 | |
专职 安全员 | 刘红平 | 助工 | 职称证/ 安全考核证 | 初 级/ C类 | *******/宁交安C216G0024 | 工 程 | ********37 |
预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类似业绩
1、红寺堡区201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工程七标段(梨花至香
2、贺兰县先进至兰光公路工程
3、贺兰县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7标段
4、盐池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施工建设项目十标段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主管部门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魏文华联系人:摆志斌
联系电话:18295210268联系电话:0953-5099289
2018年4月4日
标签: 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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