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大木厂镇集镇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房县大木厂镇集镇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一、招标概况
房县大木厂镇集镇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10日在网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4月4日在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8年4月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房县大木厂镇集镇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房县大木厂镇集镇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恒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县城关镇建筑公司
房县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2129.69
2149
2149.93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月)
6
6
6
投标人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鄂)JZ安许证字【2017】017567-1/2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44-2/2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721-2/2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任毅
李尚娥
段炼
六大员及技术负责人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技术负责人
袁兆
技术负责人
杨光辉
技术负责人
杨光新
施工员
申永林
施工员
晏品芳
施工员
张泽运
质量员
刘式军
质量员
雷海波
质量员
刘春萌
预算员
刘雪梅
预算员
任毅
预算员
邓海英
材料员
邓胜贵
材料员
雷杰善
材料员
谢天明
安全员
黄兴建
安全员
汪荣
安全员
郭长城
资料员
杜登刚
资料员
邓梅
资料员
金世军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薛习林
电 话:139*****692
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 址:房县恒通大厦八楼
联系人:王 丰
电 话:0719-*******
3、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电 话(传真):****-*******
标签: 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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