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橡胶处置中标结果
废橡胶处置中标结果
废橡胶处置
一、标的
公司目前现场所堆放废橡胶物资(废皮带、废轮胎等)本批次回收权。
二、标的品质
废橡胶物资主要有废皮带、废轮胎;我公司不组织统一看货,有意者可现场看货,标的品质、数量我司不做任何保证。
三、标的数量
废皮带约330米、废外胎约207条、内胎约438条、实心胎约144条、料管约153根等,实际标的数量以我司检斤计量衡检斤重量为准(按吨计量)。
四、报价构成
所报价格应含税(17%增值税)、运输、人员、设备等相关所有费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风险。
五、中标规则
价高者得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以上相应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或能力的相关资质证明,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信誉,并无不良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付款条件
先款后货。投标人签订合同后次日12时前需预付货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八、结算方式
我司质检计量中心出具废旧物资月度检斤统计报表后两天内进行当月结算确认,次月出具发票(出具发票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司财务有关税票开具规定,证照不全的,责任自负)。
九、回收方式
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自行安排人员、设备、车辆到场自提,我司不提供任何所需人员设备及分拣转运场地,中标人负责清理现场卫生,清运回收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劳务及费用均由中标竞买人独自承担。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我司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回收、规范清运,在保障生产现场正常运行情况下,中标人须对合同期内产生的废橡胶物资全部清场。
十、安环责任
投标人回收废橡胶物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环保法规进行处置,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责任纠纷及经济赔偿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回收要求
投标人取得回收权后,除须接受我司废旧物资主管部门监管外,另须完全遵守我司安环、质检、保卫、产出地等相关部门单位管理规定。
十二、履约保证
1、招标保证金制度
根据我公司规定,凡参与我司废旧物资招标的投标人须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招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未中标投标人,我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招标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履约保证金制度
为使合同有效履行,中标人缴纳的招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将转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如期按约履行后,我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恶意竞标
对于恶意竞标的单位,除没收招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外,2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标会。恶意竞标是指串标、围标或中标后明确表示反悔的、不按期缴纳提货款或拒不履行合同等。如若出现中标后不按期履约、拒签合同的,我司可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按照投标价格由高到低重新确定新的中标人。
十四、其他
因国家法律、法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属于不可抗力,贵我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以上未尽事宜,我司保留解释权。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