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中标结果
代码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中标结果
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及车辆维修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项目编号:ASZC********008
采购单位: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青街15号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名称:经济开发区冠达汽车维修中心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刘路142栋S24号(宝润)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12850)
单位推荐及评审专家成员名单:周勇杨健陈明辉
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对“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车辆维修项目”(采购编号:ASZC********00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包编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
1 | 1、车辆维修 | 13000元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三、评审、定标原则
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比较,确定符合或高于采购文件各项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青街15号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
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
项目编号:ASZC********008
采购单位: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青街15号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名称:铁东区高尚百货商行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33号甲4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整(¥10800)
成交原因:价格最低、服务最好
单位推荐及评审专家成员名单:周勇李哲高胜阳
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对“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项目”(采购编号:ASZC********008)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 |
01 | 复印纸 | 20 | 0.02 | 0.40 | |
02 | 硒鼓 | 10 | 0.05 | 0.50 | |
03 | 墨盒 | 5 | 0.02 | 0.10 | |
04 | 笔 | 10 | 0.02 | 0.10 | |
合计: | 1.10 |
二、采购内容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2.请拟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相应项目交易的供应商在参与交易前,首先进行网上录入(每个参与者只需录入一次),录入网址为:http://www.asggzyjy.cn/。网上录入审核及咨询电话:****-*******
register.jspx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内容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前进行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由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共同接收。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4.经查实,供应商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七、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青街15号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
鞍山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