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以询价形式进行下列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 项目编号:PZSX150325
二、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等采购
三、 询价货物一览表及主要配置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
2. 报价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和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报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原件须与投标材料一并提交,单独密封)。
4.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五、 时间安排:
********3">1. 公告时间:
2015年3月26日~
2015年4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100元,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
2015年 4月3日上午 9 :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 报名、咨询、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八、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2。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小林,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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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九、每一报价人应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成交人的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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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供应商应及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评审结果等信息,建议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前3天、1天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更改通知。若供应商没有获得相关更改通知,影响了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电 话:
****-*******传 真:
0594-*******联系人:
小林开户名: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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