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保安专项服务政府中标结果
委机关保安专项服务政府中标结果
岳阳市委机关保安专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3日
需 方: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岳阳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巿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保安专项服务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中共岳阳市委机关大院的保安专项服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专项服务名称:中共岳阳市委机关大院保安专项服务。
2、概况:中共岳阳市委机关大院位于岳阳市南湖大道236号,占地面积185亩,其中,多层住宅楼22栋,办公楼4栋,综合楼(老干活动中心)及区内其他建筑物。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由乙方提供保安队员60名。具体承担甲方院内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门卫岗哨,监控室的值班守护及整个大院内的巡逻保卫专项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负责甲方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区域内设施、财产安全及干部职工和住户的人身安全,维护服务区域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负责服区域内办公大楼、门卫(监控室)等不间断值班、执勤和重点要害部位、生活区的24小时巡逻守护;
3、服务区域内发生上访〔群访)事件时,负责现场安全保卫、维持秩序并协助劝访;
4、负责服务区域内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灾工作及刑事、治安案件和消防安全等事故防范;
5、负责服务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持,确保机关院内主干道畅通,主干道及停车场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
6、负责服务区域内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负责节假日和八小时之外出入办公楼人员和物品的查验登记;
7、负责服务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积极参与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传销非法组织和地下"六合彩"等赌博活动。参与打击毒品、恐怖等犯罪活动,维护机关大院社会治安;
8、负责服务区域内每天国旗的升降和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时升旗仪式的组织实施;
9、完成巿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保安管理具体要求
1、保安队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时必须做到着装整齐,礼貌周到,举止文明,热情大方;检查登记时耐心细致;劝访和维持秩序时做到有礼有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服务区域内无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3、确保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报告甲方保卫科;
4、如服务区域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性事故,保安服务人员应尽力处置并及时报告保卫科和当地公安机关,釆取积极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全力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5、加强保安队员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严格考核制度,努力提高队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6、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队员时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关队员个人简历、家庭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7、严把保安队员政审关。到甲方机关上岗的保安队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政治合格、作风优良、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良好,有合法身份证明,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身高170cm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身体健康,体型匀称,相貌端正,动作敏捷,有良好的视力(眼视力5.0以上;);
?具有保安培训资质证,有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经验(优秀退伍军人优先〕;
④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服务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两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第五条保安服务费及其支付
1、甲乙双方此次保安专项服务按60名保安队计算,中标价为〈人民币〕:2975元/月/人。合同金额为:*******元/年。
2、以上价格为包干价〈包含节假日、加班或物价上涨等所有费用在内),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保安队员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也不另外增加费用。
3、甲方从履行合同第二个月起,每月按乙方实际在岗服务情况审核并支付上月保安服务费用。2018年1月服务费按49人核算,计145775元;2018年2月服务费按54人核算,计160650元,2018年3月按56人核算,计166600元,自2018年4月起每月按60人核算,计178500元。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办繳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两年,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凭甲方出具的证明由采购办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保安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审定乙方提出的保安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分标准参照《湖南省城巿专项保安服务二级标准》,由双方协商制订出一个具体奖惩规定;
4、如因乙方管理不当或管理严重失误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和追究乙方相关人员责任;
5、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无偿提供工作、生活用房;
6、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尽可能向乙方提供本专业服务所掌握的相关保安管理的原始资料、技术档案及其附属设施;
7、如乙方的专项服务不能达到《湖南省城市专项保安服务二级标准》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连续两次通知仍不能达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8、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用;
9、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保安管理工作;
10、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工作,帮助协调好乙方与服务区域内其它服务对象的关系;
11、甲方有权指挥本服务区域内所有保安队员。根据服务区域实际情况需要,甲方可对执勤岗位和巡逻区域进行调整;
12、甲方有权集中指挥调度服务区域内保安力量应对群体上访等突发公共事件;
13、甲方有权对工作失职或多次违反甲方规定的保安队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调换到位,特殊情况一周内必须安排到位;
1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如发现缺勤离岗,不履行职责等情况,甲方在口头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囯家的法律、法规和省、巿有关规定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保安专项服务项目质量标准;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安专项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严禁将甲方服务区域内保安管理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
4、对管理范围内的保安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保安范围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按要求认真做好每日值班执勤情况登记,并妥善管理、存档备查。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保安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抅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乙方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乙方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每个保安队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办理这些手续的费用巳含在本合同价格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
8、接受保安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9、在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保安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经职能部门鉴定,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10、乙方应严格依照服务合同配齐保安队员,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向甲方收取保安服务费用;
11、承接服务时,乙方应先对甲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和登记备案。使用过程中,甲方固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12、服务期内保安队员不认账履行职责,或工作失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视甲方受损额的大小予以赔偿。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20%。
13、乙方应确保甲方服务区域内保安队伍的相对稳定,保安队长选配需征求甲方意见,未经甲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甲方服务区域内保安队员。
第九条奖惩措施
1、乙方在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如有突出表现,甲方将酌情对乙方有功队员予以适当奖励;
2、合同期内每月如出现两次被盗或一次连续被盗两户以上情况,乙方除酌情赔偿损失外,甲方可适当对乙方保安进行处罚; 对违规队员的处罚由乙方执行;
3、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发出多次警告或整改通知仍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如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或不履行招标文件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向乙方如期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支付要求。逾期60天以上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逾期服务费按每天追加总价款3‰的违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2、合同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不能协商或调解的,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愿意,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与乙方签订保安管理服务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巿政府釆购管理办公室留存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公章)乙方(供方):(公章或合同章)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联系人: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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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方:(备案章) 代理机构:(公章)
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湖南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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