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压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压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压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3日10:0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9日成交日期2018年04月12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福全、郑炳辉、高文亮
总成交金额¥23.4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18? ?182*****369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先生135*****018 182*****369
附件:
附件1高新区高压冲水车磋商文件3.29--定稿.doc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压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安开财采购【2018】15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安开财采购【2018】15号

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压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135*****018? ?182*****3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先生135*****018 182*****36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安开财采购【2018】15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9日

成交日期:2018年04月12日

总成交金额:23.4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济南百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担山屯物流园B14#23.45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福全、郑炳辉、高文亮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压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安开财采购【2018】15号”,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压电动冲洗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8】15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高压电动冲洗车7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规格和技术参数说明”。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济南百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234500元

交验期:7日历天

法定代表人:刘金东

联 系 人:蒋俊朋

联系电话:132*****553

成交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担山屯物流园B14#

三、磋商小组成员:王福全、郑炳辉、高文亮(采购人代表)。

四、评标时间地点:2018年4月12日15时00分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华强新天地6栋4楼409室)

五、中标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为3600元。

五、发布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5*****018 182*****369

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未按照要求提交或质疑的内容未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冲洗车 高压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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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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