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田养殖场建设预中标结果
庄田养殖场建设预中标结果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生猪产业扶贫项目高陇镇庄田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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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生猪产业扶贫项目高陇镇庄田养殖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高陇镇庄田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建设项目位于茶陵县高陇镇庄田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4725.56"、北纬26°5854.75"。总投资9309.426万元,项目总占地约224亩,本项目存栏育肥猪50000头,预计每年可出栏约150000头肥猪,场内不进行生猪培育和饲料加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采取加强管理、及时清理猪舍、物理化学除臭、湿帘墙、加强绿化,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等措施,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达标,项目所在地形较平坦,空气流畅,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就甚小,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300m,项目周边300m内无居民点等敏感点,符合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猪尿、猪舍冲洗废水、洗消通道消毒废水、传达室消毒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其中猪尿、猪舍冲栏水。废水一并经“格栅 调节 固废分离 黑膜厌氧发酵塘 生物脱氮A/O工艺 混凝沉淀 接触消毒 氧化塘”处理,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氧化塘暂存调节排入农灌渠,经周边农田消纳,项目外排的废水对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对各单元进行治理后,各单元的渗透系数均较低,本项目废水、固废向地下水发生渗透的概率较小,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敏感区,地下水径流补给量大,大气降水丰富,项目所在地为山区,树木较多,储水量较大,本项目取用地下水较小,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场界内。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对区域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强不高,企业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项目养殖区周边300m无居民等敏感点,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猪粪、沼渣、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及其处理产物有机肥;病死猪;医疗废物;废脱硫剂;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率为100%。只要在收集、堆放及运输过程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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