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林业局康王乡长岭森林小镇规划中标结果
经开区林业局康王乡长岭森林小镇规划中标结果
岳阳市经开区林业局康王乡长岭森林小镇规划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8日
发包单位: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局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湖南品一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设计主题: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长岭集镇 “森林小镇”景观规划工程项目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工作阶段及内容:
第一:初步勘查、测量
第二:方案设计阶段(纸质一套)
1、总体cad平面图
2、植物配置cad平面图
3、设计文本
第三:施工图文件设计(纸质两套)
1、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
3、植物配置cad平面图
4、效果图
5、预算
第三条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目为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长岭集镇 “森林小镇”景观规划工程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合同,景观设计费为¥229800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捌佰圆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在签定合同日内施工图完成经甲方最后确认后一次性付清100%设计款。
第五条合同期限:
乙方应在2018年04月15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本合同约定设计总工期为30天。
第六条 双方义务: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负责。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现状地形图及建筑总规划图 | 1 | 合同签订后3日内 | 另提供电子版 |
2 | 设计任务书 | 1 | 合同签订后3日内 | 纸质版 |
2、乙方要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各设计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4、乙方的设计作品应符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它合法权益。
5、在设计期间,乙方可向甲方汇报方案两次,并可按甲方要求集中修改方案两次。
6、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可提供技术性指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或乙方的设计作品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应立即按甲方的要求整改,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设计的作品如有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因违约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预付款。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已确认完成的设计作品价款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终止。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或合同章)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局 湖南品一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地址: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联系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证方:(备案章) 代理机构:(公章)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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