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中标结果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中标结果

结果公告标题: 废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荣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荣政采[2009]38号 行政区划: 自贡市-荣 县
采 购 人: 荣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结果公告公布日期: 2009年6月15日15时13分 采购公告日期: 2009年5月25日13时20分
结果公告公示期: 更正公告: 无
定标日期: 2009年6月15日14时30分
采购总金额: 附 件: 无
包号: 1 类别: 服务 中标金额: 采购单位: 荣县国土资源局

包描述: 采购公告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采购《荣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单位:荣县国土资源局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类别:服务类;招标书编号:荣政采[2009]38号
四、采购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荣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项目。
2、内容概要:
2-1全面开展我县约140宗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重点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现状及地质灾害隐患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针对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分别提出科学有效的监测避让整治方案,分别编制地质环境治理规划文本并附实测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2009年9月底前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规划成果资料经我市矿产资源专家组评审合格,并于评审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将《荣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文本、附图、表册和建立的数据库一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经费。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地勘类独立法人单位;
2、有同类(或类似项目)经营业绩(提供合同书原件);
3、持有效企业(或事业)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免税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4、 其他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
六、招标书发售
1、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书的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6月5日17:0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受理)。
2、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荣县蓝帝大道278号,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
3、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得转让,也不退。
4、报名购买招标书时请带好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交招标人初审备案(其中:复印件必须盖投标单位鲜章,留招标人备案,原件退还投标):
4-1企业(或事业)法人证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均可);
4-2从事地勘调查的资质书(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乙级及其以资质);
4-3经营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书);
4-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鲜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4-5若因年审或处于换、发证期间暂无法提供有效证照件,须提供发证部门出据的证明资料;
4-6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5、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189*****668****-*******
七、投标和开评标时间
1、投标:投标人以书面方式现场投标。
1-1投标起止时间:2009年6月15日13:00-14:30分。
1-2投标书和保证金递交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六楼开评标室。
1-2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0元
1-3投标人书面签到时将保证金和投标资料(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或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2、开评标时间:招标人在2009年6月15日14:30举行开评标会,并现场评定标,所有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侯选/中标供应商: 因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法废标。
供应商地址:
评审专家名单: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常彬,联系电话189*****6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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