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窗口“人证比对”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窗口“人证比对”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公安局

乙方:福州海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ZK[TP]*******的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驾管窗口“人证比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产品属性
11-1其他识别输入设备其他识别输入设备1285900QL-ZZ、RZ903S、RG808、RNCF838-X、IPC-5120、RG-AP320-I、定制合同签订后的7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我司在项目验收完成后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2)质量保修期和售后支持服务。本项目的免费质保期限为三年,我司提供三年上门全保。质保期内我司提供24小时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在接到招标人求助电话后2小时内现场响应,4小时修复,特殊情况在当日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我司予以免费更换,我司提供备用货物
合计:2859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285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合同附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期次:1次;6.1.2、验收期次说明:乙方在项目完工后,经稳定试运行30个日历日后可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经甲方审核合格后,在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15日内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意见。逾期未验收或未出具验收结论和整改意见,便自动确定为验收申请已被认可。若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在30个日历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应按照验收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择机进行再次验收。如果30个日历内无法整改完毕或再次验收结论仍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支付期次:2期;7.2、第1期:合同签订并项目通过验收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271605.00 大写:贰拾柒万壹仟陆佰零伍元整。)7.3、第2期:支付合同总价5%(¥14295.00 大写:壹万肆仟贰佰玖拾伍元整),待三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质保期从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至三年免费质保期满后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0.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供货即构成违约,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黄志明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9*****71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账号:账号:3505 0161 0007 0000 0184


签订地点:福清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比对 人证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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