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2月黄山市休宁县水质及空气监测服务中标结果

2018年5月-12月黄山市休宁县水质及空气监测服务中标结果


本项目(项目编号:XNCG2018J030)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期限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评标专家名单

2018年5月-12月黄山市休宁县水质及空气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018年5月-12月

名称: 休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交通大楼5楼

联系方式:****-*******

名称: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层

联系方式:****-*******

名称: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州市东环路3998号

113800元

项明寅

程敏娟

成宝进

项目服务要求

严格根据休宁县环保局环境监测任务要求,对2018年5月-12月黄山市休宁县水质及空气提供检测服务。

中标供应商业绩

1、黄山市黄山区环保局部分水质和空气检测项目。

2、黄山黟县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3、临邑县利民水库管理处地表水检测项目。

4、莱阳县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环保办地表水和土壤检测项目。

5、莱州市环境保护局2015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检测项目。

6、莱州市环境保护局检测报告采购项目。

7、中电(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

8、莱州众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

9、山东黄金矿业(莱州)焦家金矿检测项目。

10、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废弃委托检测,五莲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11、济宁娃哈哈宏振饮用水有限公司检测项目。

12、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废弃委托检测,饮用水源地项目委托检测项目。

其他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20日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1。

3、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

4、监管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标签: 监测服务 空气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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