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阳光体检中标结果

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阳光体检中标结果


甲 方: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益阳现代阳光综合门诊部

(益阳现代阳光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标和原则

乙方是益阳首家医检分离的专业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拥有良好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为更好地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管理服务,促进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甲方研究决定,将甲方指定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提供客户体检名单给到乙方。体检须知,在开检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体检人员。

2. 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3. 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不能组织有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乙方不能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2) 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3) 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4) 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者。

(5) 妇女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已孕妇女严禁做放射类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合同所列明的体检服务,并保证质量。

2. 在甲方全部体检完毕的3-5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并向客户提供详尽解

读和健康咨询。

3.对甲方所有客户的体检结果保密。

第三条 体检事项约定

体检人数:本合同约定体检人次为 41人 次。体检项目及价格:

(1) 体检项目按照甲方选定的《健康体检套餐》执行,详见附件一:《健康体检套餐》。

(2) 体检套餐名称、单价及人数

合同总金额: 42690 元,大写:零 拾 肆 万 贰 仟陆 佰 玖 拾 零 元整

体检套餐名称

单价(元/人)

人 数

小计(元)

VIP体检套餐男

1025

34

34850

VIP体检套餐女

1120

7

7840

合 计(元)

42690

体检地点:

□ 益阳市高新区金山南路438号梓怡华府现代阳光体检中心(市检察院对面)

预约体检日期与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 2018年12 月1 日。周一至周六7:40至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体检特别项目约定:

(1) 乙方依照国家卫生部文件要求的检验项目,涉及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乙方须经甲方指定受检人员本人同意方可执行。

(2) 甲方未经指定受检人员同意,无权知晓指定受检人员该项目的检验结果,否则,乙方不予检验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项目。

(3) 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指定受检人员向乙方索赔的,乙方不予受理,应由甲方承担指定受检人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财务结算

1. 结算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转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 账户名称:益阳现代阳光综合门诊部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赫山支行

帐 号:********9098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至合同终止后一年。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署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补充约定

甲 方: 乙 方: 益阳现代阳光综合门诊部

(益阳现代阳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金山南路438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2018年4月9日 日 期:2018年 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检 休养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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