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预中标结果
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预中标结果
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项目已于2018年4月19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邮 编:310014
电 话:****-********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122号
邮政编码:310014
电 话:****-********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9日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
开评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19日
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盖章)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无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无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汪琪 审核人:尹晔
评标结果
工程名称: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 评审日期:2018年4月19日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评标价(元) | 综合得分 | 名次 |
规划选址论证 |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高昂 | 198000 | 95.14 | 1 |
土地预审及报批 | 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 丁慧珍 | 311000 | 93.45 | 1 |
土地勘测定界 | 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 丁慧珍 | 174800 | 95.11 | 1 |
否决原因及依据
工程名称: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 评审日期:2018年4月19日
标段 | 投标人 | 存在的问题 | 否决依据 | 询问核实情况 |
规划选址论证 | / | / | / | / |
土地预审及报批 | 杭州聚和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未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王洪禄)担任过一条公路项目土地预审(或土地报批)专题研究的项目负责人 | 评标办法第2.2款 | 书面核实确认 |
土地勘测定界 | 西安坤煜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未提供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文件 | 评标办法第2.2款 | 书面核实确认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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