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预中标结果

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预中标结果


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项目已于2018年4月19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邮 编:310014

电 话:****-********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122号

邮政编码:310014

电 话:****-********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9日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报批及土地勘测定界

开评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19日

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盖章)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汪琪 审核人:尹晔

评标结果

工程名称: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 评审日期:2018年4月19日

标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评标价(元)

综合得分

名次

规划选址论证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高昂

198000

95.14

1

土地预审及报批

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丁慧珍

311000

93.45

1

土地勘测定界

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丁慧珍

174800

95.11

1

否决原因及依据

工程名称:沪杭高速抬升(临平段)及余杭互通迁改工程 评审日期:2018年4月19日

标段

投标人

存在的问题

否决依据

询问核实情况

规划选址论证

/

/

/

/

土地预审及报批

杭州聚和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未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王洪禄)担任过一条公路项目土地预审(或土地报批)专题研究的项目负责人

评标办法第2.2款

书面核实确认

土地勘测定界

西安坤煜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未提供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文件

评标办法第2.2款

书面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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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土地勘测定界 土地预审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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