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小康路建设项目(新店至尖角)施工中标公示
2018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小康路建设项目(新店至尖角)施工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4月26日——
项目名称 | 2018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小康路建设项目(新店至尖角)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4915 | |||||||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018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小康路建设项目(新店至尖角)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忠县华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南川区东方红建筑工程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广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忠县华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70.63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
石柱县交委 | ||||||||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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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2018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小康路建设项目(新店至尖角)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石交委计【2018】22号、石柱府办发【2018】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和融资贷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石柱县金铃乡响水村。
2.2建设规模:总长5.775公里,路面宽4.5/3.5米。线路1新店至尖角4.65公里,宽4.5米;支线1岔路至李中华屋0.1公里、支线2至汪红阳0.01公里、支线3至李忠元0.015公里,支线宽均为3.5米;线路2岔路口至谭明强屋1公里,宽3.5米。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路基路面宽度。县、乡道公路路基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村道公路路基路面宽度原则上按4.5米及以上建设,错车道设置每公里不少于3处,其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有效长度不低于30米(宽6.5米、长20米、两侧各5米的过渡段)并设置在视线良好地段。
2.路面厚度与强度。路面采用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厚度不低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25MPa。铺筑前需对原有路基进行拓宽、路面进行调平补强,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
3.桥涵改造。道路沿线桥涵须与主体工程同步改造完成,荷载标准达到公路—Ⅱ级。
4.安保设施。对路堤高度达到4米以上的危险路段,同步完成波形钢护栏。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的能力。
3.2投标人2017年度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评定等级为D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须提供2017年度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截图,且截图能显示企业名称、评价年份及评价等级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当年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无信用评价等级,须承诺2017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8年4月r3日起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2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金铃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2*****34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树兰路178号晶瑞大厦1单元14—6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3-73337779
传真:023-7333777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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