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企业采购中标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企业采购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DZC********
标段名称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企业采购
开标日期2018-4-16 9:30:00
开标地点开标四室
采购人大庆市公安局
采购集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专家刘洋张鼎包瑞雪吕喜艳李春红


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标价格联系人联系电话
大庆益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0.538林政萍153*****789
大庆诚恒信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33李佳军138*****609
大庆华泰伟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33何苗158*****369
大庆龙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1.7柳金凤139*****570
大庆隆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11朴莲淑136*****078


大庆益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4、司法会计鉴定付费标准(见下表,提请由财务部门确定)

司法会计鉴定付费 单位:万元

额度档段
付费率%

不超过10万元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

注:付费内容依据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价联〔2016〕6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0.068
司法会计鉴定不超过1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4、司法会计鉴定付费标准(见下表,提请由财务部门确定)
司法会计鉴定付费 单位:万元

额度档段
付费率%

不超过10万元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

注:付费内容依据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价联〔2016〕6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0.01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4、司法会计鉴定付费标准(见下表,提请由财务部门确定)

司法会计鉴定付费 单位:万元

额度档段
付费率%

不超过10万元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



注:付费内容依据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价联〔2016〕6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0.2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4、司法会计鉴定付费标准(见下表,提请由财务部门确定)

司法会计鉴定付费 单位:万元

额度档段
付费率%

不超过10万元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



注:付费内容依据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价联〔2016〕6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0.01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4、司法会计鉴定付费标准(见下表,提请由财务部门确定)

司法会计鉴定付费 单位:万元

额度档段
付费率%

不超过10万元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



注:付费内容依据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价联〔2016〕6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0.03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4、司法会计鉴定付费标准(见下表,提请由财务部门确定)

司法会计鉴定付费 单位:万元

额度档段
付费率%

不超过10万元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



注:付费内容依据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价联〔2016〕6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0.1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4、司法会计鉴定付费标准(见下表,提请由财务部门确定)

司法会计鉴定付费 单位:万元

额度档段
付费率%

不超过10万元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
注:付费内容依据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黑价联〔2016〕6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0.12


大庆诚恒信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10.28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10.27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10.32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10.24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10.14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10.07
司法会计鉴定不超过10万元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10.01


大庆华泰伟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10.42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10.14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10.07
司法会计鉴定不超过1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10.01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10.28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10.01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为切实保障公安经侦部门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确保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经侦支队要求具备资质条件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中,确定5家服务机构,如合格标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作为公安经侦司法会计鉴定的定点单位,协约服务。对有关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资质要求及项目需求说明如下:
一、送审范围
(一)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以下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1.帮助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2.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7.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8.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二)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交办或牵头调查涉嫌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标的结论不能直接确定的,在侦办调查时必须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
二、送审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提请由财务定)
对在侦办调查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审计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群体事件,由市公安局按以下程序报批。
1.对于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七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先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出送审意见,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送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部门确认并提出意见,报主管财务局领导或市公安局局长审批。
2.对于承办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的案件,履行上述报批手续后,报主管专案的市领导审批。
三、审计机构标准
1、具备出庭应诉能力。
四、审计要求
1.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准确的报告审计对象存在的各类问题,全面准确的形成审计报告。
2.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发现犯罪线索,查找问题,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提供证据。
3.在鉴定委托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到底(包括出庭,也由该项目人负责)。
4.审计结论在诉讼过程中不被采纳,出具的审计报告没达到审计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没有作为证据使用(被检察院、法院不采信),或出庭应诉不力,不能出庭的,使司法审计工作对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履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职能受到不良影响,则不予支付鉴定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3.协议服务期:三年。
10.4


大庆龙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10.26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10.2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10.38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10.4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10.12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10.06
司法会计鉴定不超过10万元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审计10.28


大庆隆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中标信息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10.07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10.14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10.28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10.42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10.4
司法会计鉴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10.5
司法会计鉴定不超过10万元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审计的入围单位采购10.3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此,谨向各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2018-04-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入围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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