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护林工程中标结果

浦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护林工程中标结果


醴陵市浦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护林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2日


采购合同编号:醴财采计【2018】000154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市明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浦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护林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18】000154

(3)项目内容:浦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护林工程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

项目经理:郭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530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年04月11日,完成日期:2018年04月30日。总日历天数:19天。

地点:醴陵市浦口镇

方式: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

1、验收合格后,扣5%质保金,余款一次性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4月11日

合同订立地点:醴陵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贺铁球

委托代理人:文启华委托代理人:郭武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农商行

帐 号:****************6012



标签: 项目合同 防护林工程 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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