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能见度与城市摄影系统设备采购二次谈判结果公示

台前县能见度与城市摄影系统设备采购二次谈判结果公示



台前县能见度与城市摄影系统设备采购二次谈判结果公示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对台前县能见度与城市摄影系统设备采购二次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谈判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台前县能见度与城市摄影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编号:TC[2018]034。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采购能见度监测仪1套,城市摄影系统2套。
2.包段划分:共一个标包。
3.预算金额:16万。
4.供货及安装期:7日。
5.质保及运维期:2年。
6.需落实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日期:2018年4月24日。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5月02日。
谈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谈判小组成员:组长:常耀星,成员:张荣方、刘德刚。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鼎诚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濮阳市华龙区能源装备产业孵化园。
成交金额:152000.00元。
供货及安装周期:7日。
质保及运维期:2年。
质量:合格。
成交内容:能见度监测仪1套,城市摄影系统2套。
六、谈判结果公示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示期限为2018年5月04日1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伍仟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八、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台前县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311
地址:濮阳市台前县人民路24号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地点:郑州市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D座512


标签: 系统设备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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