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洛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项目的废标公示
洛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洛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项目的废标公示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委托,就洛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洛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项目
1.2 招标编号:XCZB19-*******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8】02-24-2号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采购内容:洛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4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5月2 日15:00时
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评委会名单:梁进安、孔令才、张凤敏、刘凡祥、张安亭
五、结果信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项目流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地 址: 洛宁县同心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7*****10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 180*****006
行政监督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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