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租用中国电信互联网专线中标结果

电子政务外网租用中国电信互联网专线中标结果


包头市电子政务外网租用中国电信互联网专线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电子政务外网租用中国电信互联网专线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8〕580号
评审日期:2018年02月08日
公示日期:2018年05月04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检合格) 2.具有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李彤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高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151*****99008.rar">租用电信互联网出口带宽采购文件.rar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02月08日500,000.00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电信分公司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与富林路交叉路口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包头市电子政务外网租用中国电信互联网专线项目1500M互联网出口带宽提供1500M互联网出口带宽1500,000.00500,000.00
评审成员:王俊峰 宋扬 曹建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05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线 互联网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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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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