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朱家场镇、平溪街道办事处、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大龙镇、新店镇等34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
2018年度朱家场镇、平溪街道办事处、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大龙镇、新店镇等34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
2018年05月08日 09时30分玉屏县2018年度朱家场镇、平溪街道办事处、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大龙镇、新店镇等34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管材采购招标,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设计周期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国塑科技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 | 90日历天 | 谭万学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金力塑胶有限公司 | *******.10 | 90日历天 | 田钦源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瓮安县武江隆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62 | 30日历天 | 彭国武 |
招标人: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村水利站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4日
投 诉
投诉机构: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投诉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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