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出行信息共享应用科技示范工程中标结果
综合交通出行信息共享应用科技示范工程中标结果
政企合作模式的河南省综合交通出行信息共享 应用科技示范工程(重招)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2018-48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交通通信中心委托,就政企合作模式的河南省综合交通出行信息共享应用科技示范工程(重招)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政企合作模式的河南省综合交通出行信息共享应用科技示范工程(重招)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三、 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8年4月10日 四、 评标信息: 1、 评标日期:2018年5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 张景莲 赵爱兰 王天仲钱广仓张震杜克石孙松周 五、中标信息: 包A: 中 标 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中标金额: *******元人民币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1 主要设备分项报价:
服务期限:3年,服务质量:合格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5%,收费金额:65858元人民币 包B: 中 标 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41000 元人民币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 主要设备分项报价:
服务期限:1年,服务质量:合格。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5%,收费金额:9615元人民币 七、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交通通信中心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 联系人:孙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司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请未中标的供应商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2018年5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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