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终端设备中标结果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终端设备中标结果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终端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5日


甲方: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华容县章华镇一桥西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丰波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岳阳楼区经济开发区白石岭南路岳阳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大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武樵

乙方于2018年3月30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成功中标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终端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18】108号,政府采购编号:YYZC(HNHG)-********6。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 合作业务

1.1乙方必须遵守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2办理“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优惠购机及套餐的客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2.1保底消费购“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的客户,必须为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集团单位的客户,办理优惠购机业务的时候,客户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工作证。

1.2.2保底消费购“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客户号码归属地,必需为岳阳市,方可办理优惠购机活动。

1.2.3“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客户在合同期内不能再参与移动公司购机类活动;参与其它活动的保底消费与“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保底消费叠加。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享受中国移动提供的优质业务服务。主要包括使用手机终端短码通软件。

2.甲方要确保协议配机的用户在网使用。

3.甲方登记办理综合信息化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及其员工应自行妥善管理好服务密码,如因使用不当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其员工自己承担。

5.在专线业务使用上,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已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的电路终端设备。

6.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信息化服务,必须对其发送、发表、浏览的信息内容负责,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

7.未经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乙方提供的信息化业务服务。

8.甲方应对乙方在信息化服务中所提供的价格、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参数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

9.甲方手机遗失、损坏等情况,导致无法满足机卡配合使用条件的,由客户在当月及时联系客户经理易明137*****111提出更改串号的申请后,转业务支撑中心及时修改串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10.甲方必须保证使用者为其所在单位在岗公务人员,非华容县公安局公务人员均不享受本协议优惠活动。

11.优惠服务活动期间,如甲方手机号码欠费【壹】个月,甲方需补足相应费用交乙方。

14.甲方保证甲方员工已经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各项权利义务,如甲方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对此产生质疑,甲方负责对其员工进行解释和相关处理,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对此向甲方及/或其员工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5.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由于本合同项目投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的终端,移交后使用权及所有权归甲方(不含备用机)。

2.乙方有义务提供完善的移动通信服务,并保障通信稳定、网络畅通,当甲方发现通信不畅告知乙方后,乙方应该及时解决以免影响甲方的业务。

3.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业务使用费,乙方可为甲方建立专门帐户,按时收取“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各项使用费。

4.乙方在甲方的组织下,负责为“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提供至少壹次移动终端系统应用培训、终端操作培训,培训教材、培训讲师及培训所需配套项目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5.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终端,乙方负责事先安装好终端程序,并按国家质量三包标准向甲方提供移动终端保修服务。

三、协议资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终端及套餐资费

根据“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采购项目”要求,拟由乙方提供华为荣耀V10(6 128G) 终端,数量共计64台。

甲方需承诺员工机卡对应使用该批终端,并按下表要求在合约期内使用对应4G和家庭套餐(套餐包含优惠见下表),24个月内不降低、不更改套餐,绑定号码不停机、不过户、不销号。

如中途有工作人员调离,可将变动人员及时上报客户经理易明137*****111,将原号码及时替换为新工作人员号码,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机型

数量(台)

要求办理套餐档次

合约期

华为荣耀V10(6 128G)

64

158元

24个月

小计

64

-

-

◆提供移动和家庭套餐,每个警务通号码每月服务费用为158元,内含2000分钟通话时长。

◆全国接听免费,赠送来电显示服务。

◆每月2G国内流量、省内流量不限量(省内流量超出40G会按要求统一限定速度)。

◆每月200条短信。

◆有安装宽带和魔百和电视服务的警务通终端仅需支付100元费用,可享受两年100M宽带及魔百和电视服务。(限已有移动宽带资源覆盖地区安装)

◆安装宽带及魔百和电视服务的客户免费赠送价值260元光猫和价值300元的网络机顶盒。

◆免费提供短码通软件,可通过警务通终端下载短码通查询单位内部通讯录。

(二)协议费用

每台终端保底消费158元/月,24个月为3792元。

64台终端总计费用金额为 ¥242688元,以实际中标金额¥241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壹仟元人民币整)为付款金额,由甲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四、保密条款

1.“专有信息”指在本协议订立之前以及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向对方披露的该方专用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内容、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用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被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或被披露方从他方获得的保密信息。

2.双方应保护与协议项目有关的自身和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商业机密等“专有信息”,并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必须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且不得将对方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 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其他目的。

3.上述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就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甲方违反国家行政监管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4.若甲乙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无故中断协议,应予以对方赔偿。

六、服务承诺

协议执行期间,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质完善的网络服务,若中途出现故障,乙方应按照通信行业业内相关规定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服务。

七、争议的解决

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将争议提交乙方地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协议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另行续签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签订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持贰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原因须更改和终止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信息安全承诺书》

2.《廉洁诚信协议》

3.《保密协议》

4、《合作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甲方:华容县公安局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

交通警察大队 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监管方:(备案章) 代理机构:(公章)

华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终端设备 警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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