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省级集中物资(营销类设备)框架预中标结果

2018年第一批省级集中物资(营销类设备)框架预中标结果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批省级集中采购物资(营销类设备)框架招标(招标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

现将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批省级集中采购物资(营销类设备)框架招标(招标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比例(%)

低压电流互感器

1

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

55.0

登高电气有限公司

45.0

计量封印

1

深圳市鸿陆技术有限公司

55.0

江门市大光明电力设备厂有限公司

45.0

低压集抄智能仿真培训装置

1

郑州能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自助缴费终端

1

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

55.0

北京国旺盛源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45.0

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

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5.0

广西云涌科技有限公司

22.0

上海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

20.0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

威胜电气有限公司

15.0

10kV高压计量表箱

1

山东昆仑创奇科技有限公司

100.0

单相计量表箱

1

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20.0

万沙电气有限公司

19.0

上海海雄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16.0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0

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

12.0

广东精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0.0

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

9.0

三相费控计量表箱

1

广东精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35.0

上海海雄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30.0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20.0

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

15.0

采集器

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0

集中器

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5.0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

负荷管理终端

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0.0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0

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5.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0

公网通信模块

1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5.0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45.0

单相智能电能表

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3.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0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1.5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

德力西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10.5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8.5

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7.5

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

三相智能电能表

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5.0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

三相多功能电能表

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5.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15.0

高稳定多功能电能表

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一、 公示期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8日

二、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邮件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滨河路17号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邮编:550002

联系电话:****-********

邮箱:nwts@gz.csg.cn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2018年05月15日



附件:投诉书(模板)

投诉书


项目名称: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营销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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