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8)第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18CJ00358)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08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表下,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图纸为依据。招标时暂无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工程费用经财政审核后按实结算;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起点

讫点

总长度

修建面积

计划投资
(万元)

1

下藤路

支路

六一南路

大坪路

435

8787

498

2

市民路

支路

凤岗路

为民路

240

2880

191

3

为民路

支路

闽江大道

金榕南路

410

6560

396

合计

1085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108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18年06月30日前完工;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办理完延续注册的证明材料;(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4.投标时,投标人在福州市范围内(含五区八县)需配备自有或租赁关系的沥青搅拌站(若为自有的,应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若拌制设备为租赁的,只允许出租方租赁给一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出租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租赁给两个或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并提供出租方设备所有权凭证及双方的租赁合同),且沥青搅拌站需具备环保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2号楼301单元)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与图纸每份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9:45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

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

联系人: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2号楼301单元;

邮编:350001;电子邮件:/ ;

电话:135*****377;传真:****-********

联系人: 孙工 。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921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

(施工)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8)第010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施工)[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8)第010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有关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5月10日11时00分之前;

2、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改为: 2018年5 月10日11时 00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11时00分之前。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

(施工)答疑一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8)第010号

各投标人:

本答疑作为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施工)[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8)第010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有关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修改及补充内容如下:

1、问: 从2017年开始,按环保文件规定,不再颁发‘排污许可证’;转为向排污权交易机构申购排污所需总量。按文件规定,条件应改为:应具有海峡股权交易中心颁发的 ‘’福建省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交易凭证‘’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4、投标时,投标人在福州市范围内(含五区八县)需配备自有或租赁关系的沥青搅拌站(若为自有的,应提供设备所有权凭证;若拌制设备为租赁的,只允许出租方租赁给一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出租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租赁给两个或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投标,并提供出租方设备所有权凭证及双方的租赁合同),且沥青搅拌站需具备环保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福州市范围内沥青搅拌站具备环保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的数量不超过5家,该标是否意在限制企业参与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统一更改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本项目招标人名称统一更改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变更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01;

行号:********0099。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8)第010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5月10日11:00时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施工)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平方米, 约1085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评标参数:K =10.62%

3、唱标记录

投标人

名称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下浮率 (%)

投标总

报价(元)

工期

工程

质量

有效信用综合排名

有效信用总分

项目

负责人

对应的信用系数

备注

福建省冠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完好

11.13

*******

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郑青梅

/


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

完好

10.55

*******

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蔡红

/


福建省汤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完好

10.5

*******

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许锦芳

/


巨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完好

11.23

*******

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陈祖乐

/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完好

11.51

*******

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陈助冬

/


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完好

10.95

*******

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林生腾

/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

/

/

/

/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提供环保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

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8点要求及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2条要求,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蔡红; 闽********3390

工期: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总价:*******元(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 /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

面积

(M2)

工程

造价

(万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

/

/

/

/

/

/

/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4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

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

联系人: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2号楼301单元;

邮编:350001;电子邮件:/ ;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孙工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921

电话:********

日期:2018年5月10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8)第010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5月10日11:00时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仓山区道路“白改黑”项目(第一合同包)(施工)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平方米, 约1085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黄欢、陈建彬、吴鸿生、张杰辉、庄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评标参数:K = 10.62%, C = /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蔡红 ; 闽********3390

中标金额:*******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5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

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

联系人: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2号楼301单元;

邮编:350001;电子邮件:/ ;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孙工 。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921

电话:********

日期: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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