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检测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检测仪器设备中标结果
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土壤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CG18-2017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8日
开标日期:2018年5月1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普森绅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徐州市下淀物资市场33-19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气相色谱仪1台450000元,全自动石墨消解仪1台210000元,土壤采样器1套5000元,土壤研磨仪1台64000元,旋转蒸发仪1台6000元,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1台255000元,酸雾吸收塔及施工安装1套48000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45000元,超声波清洗器1台585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于忠、王锁廷、吴信民、刘险峰、张爱峰。
招标人名称: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萧县龙城镇世纪大道
联系人:刘锦 电话:139*****995
招标机构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黄文楼联系电话:********086
收费标准:0元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萧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人名称: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招标机构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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