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迎国检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迎国检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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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迎国检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18]0049

采购人(全称):隆回县林业局、湖南隆回魏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简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森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迎国检建设服务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第一部分:验收全程策划咨询(软件建设)120万

7大类22项验收专项资料咨询案例示范及技术咨询

1项

600000

600000



2

宣传基础物料设计制作

1项

200000

200000



3

科普宣教系统专项设计

1项

200000

200000



4

专项申报项目建设

1项

200000

200000



5

第二部分:迎检验收硬件建设378.98万

一、科普宣教标识系统构建

1项

*******

1025357



6

二、宣教中心(访客中心)建设

1项

898000

898936



7

三、宣教活动社区共建共管项目

1项

305000

305000



8

四、界碑、界桩、标志石或门楼建设

1项

456000

456000



9

五、湿地保护管理处站点建设

1项

250000

250000



10

六、硬件建设配套深化专项规划设计

1项

800000

800000



11

七、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1项

54507

54507



大写:肆佰玖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00元)。

三、承包方式:采取大包干的方式。即包全程策划、包硬件建设、包迎检过关。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60日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建设服务内容。履行合同地点:隆回县;履行方式: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次性通过国家验收,且评定为合格。

五、付款人及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家林业局国检验收合格后付决算总额的90%,剩余的10%在质保期12个月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六、决算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标的及数量、质量进行决算。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八、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 权利:

⑴ 协助乙方完成迎检体系建设的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⑵ 有权对乙方执行迎检体系建设策划方案的工作进度、主题活动、效果、宣传推广、收支预算统一审定。

⑶有权就乙方所有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⑷负责与迎检体系建设相关新闻把关、发布和解释。

2) 义务:

1、调配十位专职管理人员(要求,中专学历以上,懂电脑,年龄不超过五十岁,男女各半为宜),不少于三个月与乙方专家团队驻场人员集中办公,直至国检验收完成。人员由乙方负责相关待遇。

2、负责联系乙方专家团队驻场办公的办公场所。

3、在本次迎检体系建设全程策划、全程执行合作中,甲方不再向除乙方外的第三方授权。

4、负责与迎检体系建设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的协调关系(包括县域相关联部门或单位、工商行政、公安、城管、消防、税务等部门)并全权负责迎检体系建设的消防、治安、交通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5、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清各阶段服务费用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合同书中所约定的各项方案、设计及其他成品的版权。

6、在双方约定的规定期限内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提交的执行方案进行确认,如要求乙方对提供的方案和设计进行修改,应该在时间及其它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执行。

7、配合乙方邀约当地主流媒体和信息发布。

8、按合同条款支付给乙方各项款项。

9、在乙方展开工作时提供乙方所需项目的相关资料;甲方确认其提供的所有文件合法有效,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引起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10、委派代表在工地现场对乙方提供的各类材料和施工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

11、项目竣工且收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 ,组织专门人员在5日内进行验收。

12、在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宣教中心、管理站无法在本合同签订前新建完工的前提下,依照乙方专家团队的意见进行选址和租赁。

(二)乙方

1)权利:

(1)有权在甲方就方案和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时从专业角度阐述己见,并且在迎检工作中负责甲方工作人员的业务调配和工作安排。

(2)合作期间,为确保迎检体系建设顺利进行,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调动和安排甲方活动组的相关成员工作。

(3)一切为了迎检需要,在充分征求甲方意见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框架方案进行最终签字确认。

(4)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工作正常开展一个月后,可向甲方申请借支贰佰伍拾万元,用于硬件设施建设的制做、采购、安装、调试等,由甲方监督使用。

2)义务:

1、组织迎检专家团队不少于10人全面参加甲方迎检工作,必须保证派遣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常驻甲方现场办公,对合同内委托内容的工作成果进行把关;确保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次性通过国家验收,且评定为合格。

2、宣教系统的设计需要体现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当地文化特色、节能环保的原则。

3、负责迎检体系建设各岗位的分工职能设置,统筹安排协调监管各小组的工作执行情况和效果,并负责建立迎检体系建设的倒排工作机制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的执行监督。

4、负责双方约定迎检体系建设的创意策划的签定履行,确保实施效果。

5、须尊重甲方意见,并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甲方相关迎检策划方案、媒介发布、活动计划等。

6、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如遇特殊急件,乙方应在条件允许前提下尽全力保证急件工作的完成。

7、根据甲方意见以及发布反馈效果及时调整策划设计方案。

8、不得在项目相关广告及宣传用品公开面市前向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本案数据,由此引起的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9、应在不违反国家广告管理的有关法规的前提下,为项目提供广告创意设计,未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发布物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10、有义务在服务款项结清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原始图纸和资料。

11、在设计实施阶段,乙方需对施工方提供专业性咨询、重点部位需要重点说明;合理组织施工和调配机械设备和车辆,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12、根据施工图纸及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如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13、依法为聘请的所有人员办理足额的社会保险或其他人身保险。按月支付甲方为乙方调配的专职管理人员的相关待遇。

14、应遵守有关规定,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5、申请竣工验收的同时,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结算时按支付款项开具合法税务发票。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所建该项目在迎国检验收时,未评定为合格,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确定的所有价款。

2、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单方面违约解除合同,否则应按项目造价的2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本合作相关的侵权事件,应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将不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活动阻滞或未能进行,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和提交成果。

6、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经双方协商未果,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因违约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叁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5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隆回县林业局

甲方:隆回县林业局、湖南隆回乙 方:湖南华森传媒有限

魏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公章)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郑刚强

委托代理人:李军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话:

传 真:传真: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沙五一东路支行

帐号:4316 1800 0018 1703 04461

标签: 湿地公园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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